第一百三十四章 剑豪亚索
“哼不归我管,我得帮着彩蝶妹妹看着你啊,瞧你们一个个男的,见到美女都走不动道,真是要多没出息就多没出息。”
然而其实并不是这样,我们只是好奇这么漂亮的姑娘当地花落谁家,有时候人就是那么贱,看到美好的东西又不属于自己,非得要从那件东西的拥有者身上发现一些不如自己的地方才肯甘心。我们就可以违心的说出,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。
然而这只是鲜花不长眼而已。
“卧、槽,怎么和尚也在这里凑热闹。还是个瞎子”旁边一个黄毛小子一看就是小年轻。
一点都不知道说这句话的后果。
“其实我并不是个瞎子,我只是头巾掉了下来而已。”我解释着说道,然而虽然我说的是实话,但明显的没有太大的说服力,因为盲曾的装扮本身就是个瞎子,一切都只是审美有问题的编剧设定的,他认为这样很酷,我并没有办法改变。
周围的人让我感到特别的不服气,我觉得身为这里的男一号,我是应该做出一点表率,身为男人就一定不能送,我应该弘扬正气树立新风,这样英雄联盟的这个游戏也才可能持久的维持下去。
屁,你就是想要把那个漂亮姑娘据为己有罢了,哪来的这么多破理由。都把你设定为和尚了你还那么花心。
谁,谁在对我说话。
我的脑海突然传出这个声音,我顿时就不知所措了有没有,这些只不过是我的内心活动为什么会有另外一个人知道呢。我不禁感到纳闷。
然而在不知不觉中我却走到了前面,看着眼前巨大的铁球,我感到有些迟疑了。
“卧、槽,这么瘦了吧唧的,还是个瞎子,凑什么热闹!”挨我最近的一个孝说道。
这让我很没面子。
“你他妈的寺庙里没有教你安守本分吗,既然选择了走和尚那条路,就应该遵守佛门的规矩,放下对世俗的的眷恋,看破尘世的红尘,这种事情少来掺和行不行。”一个围观的同样剔着秃子穿着佛门袈裟的弟子对着我说道,虽然我也感觉他说的很对,可是事实上貌似他也忘了自己的身份。
面对这么多质疑,我平心静气,一手拖住下面一手扶着另一边,奇怪的是我真的就这么一下子就将这个大铁球给搬了起来。
我自己都感到诧异。
我看到人群中的赵信好像都要掉下眼泪了。
也许他的心里有一千个草、泥、马竟然会和一个脑电波支持者抢一个脑电波支持者的女朋友。
“好,既然现在已经有人将铁球举起来,那么我们今天的搬铁球选亲活动今天就到此为止,那么接下来有请我们的小姐出场向这位瞎和尚新郎问一些智力问题,如果这位师父能够答上来的话就可以成为我们老板的乘龙快婿了。”
想到这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彩蝶妹妹还身在危险之中,我现在这样做是不是太不是人了。
“对不起,贫憎只是好奇这铁球到底有多沉,证明一下自己而已,并没有想要踏入红尘结婚的打算。”
“真他妈的有病,那你来倒什么乱。”
“不过我可以介绍我的兄弟过来,我想他是很乐意的。”我说着眼神看向赵信,赵信的眼神顿时放出金光,垫垫的跑过来。
不出所料,果然所有是英雄角色的都能将这个铁球搬得动,赵信如愿以偿。
编剧:“卧、槽,这段什么梗,直接略过”
好吧既然这样我就长话短说,菊花信将铁球搬起来之后,二楼的阁门突然打开,大家都在期待着刚才那个长发飘飘的姑娘,没想到出来的竟然是一个巨丑无比的都不能称之为女性的东西出来,长的就像河流之王的女性版,当然在这里是没有种族界限的,我们也不该有种族歧视。
赵信当即泪奔,拉着我们赶紧逃离现场,拒后来小道消息介绍,这抽姻就是一场骗局,因为那家酒店老伴的女儿长的太丑实在嫁不出去,所以老板先是派一个长的漂亮的女子引诱大家,迷惑大家的眼睛,误以为那是老板的女儿,直到真相大白,真女儿出来。
赵信一路狂奔带着我们回到宫殿之内,吃饭休息,而接下来迎接我们的是一场真正的历练。我们需要踏入荒野进行修行。
第二天一早,机灵鬼阿尔法就在门前大叫:“起床啦,起床啦!”
卧、槽,这才他妈的刚几点,五点,估计公鸡都没打鸣,它在吼什么吼。
大家都极不情愿的从床上起来,此时的天气微凉,远方的天空有着柔弱的微光,泛着鱼肚白。
“干什么,这么大清早的不睡觉,你有病啊。”何飞不仅抱怨着。
“你才有病,你家电脑会睡觉啊,扯什么扯,我叫你们起来是因为现在正是你们出去打怪修行的最好时辰,这时候的灵气是最充足的。”机灵鬼解释道,捎带着瞥了一眼睡意阑珊的我们。
“现在就出发,不吃早饭吗?”朱吉娜忍不住要问。
“吃什么早饭,你们的朋友重要还是你们的早饭重要,告诉你们,从现在开始,你们的修炼旅程正式拉开序幕,你们将要离开洛城进行为期十天的修炼,在这十天里,你们都会在荒野森林度过,那里充满着各种野兽怪物,所以开动你们的脑筋战胜他们。”机灵鬼此时俨然像一个军官一样教导我们。
但是几乎没人理会,因为我们在学校早就已经听腻了那些为高考奋战的誓言,这些话对于我们来说根本没有丝毫额作用,只有智商低下的菊花信同学听的热泪盈眶,而我们都是扭头进屋赶紧收拾行囊。
走出城门,耳边传来各种虫鸣,这个时候我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力量,那就是早日找到彩蝶妹妹。
但愿彩蝶妹妹保佑我。
“兔兔出发。”何飞一声令下,兔子精飞快地奔驰起来,没有一会,洛城便隐没在我们的视野之内。
我坐在兔子精的背上,翻看着昨天在集市上购买的英雄联盟地图导航,我和何飞商量过后,我们决定先去攻击蜥蜴长老的巢穴。
兔子精的速度大约达到一百二十迈左右,也就是一百二十公里每小时,按照行程估计,我们大约能够在三天之后到达那里。
不过还好我们还是早已经准备好了干粮。
我们出发后的第二天,路过一处山岗,大家停在一棵树下稍作休息。
“哎,飞哥哥,你看那个人在干嘛。”朱吉娜眼睛微眯着看向远方说道。
何飞从来口袋里拿出昨天在集市上买的超级望远镜,之所以叫超级望远镜,是因为,这个望远镜夸张到可以看到五十里之外的景色。
“那个人好像在祭拜某个人。”何飞说道。
紧接着好奇的朱吉娜接过望远镜说道:“哇,那个人好帅有木有飞哥哥?”
何飞的脸一下子拉的老长,说道:“当然没有。”
“那个人好像朝着这边过来了耶,飞哥哥。”朱吉娜说着好像很兴奋地样子。
我们大家过去,果真看见一个人骑着快马朝着我们的方向走过来。
是敌是友,我们暂且分不清。
没有一会,那人来到我们身旁,勒马,翻身下马,身子正了正,朗声说道:“各位午安,小弟这项有礼。”
只见这个人背负着一柄宝剑,看着相貌堂堂,五官及其的端正,浑身透露着一股浪子的气质,这样的气质是我一直想要拥有的,因为从小看古惑仔,特别崇拜那种浪迹天涯的人,可是师傅管的严,离家出走几次,都被带了回来,无奈只能在家里跟着他修习捉鬼秘术,所谓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。
朱吉娜看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人,连怀里的比卡丘简直都想要抛弃了:“你叫什么名字。”
“小弟亚索。”这个人说道。
卧、槽,亚索,听到这个名字,我的内心简直澎湃了,我又想起了彩蝶妹妹,因为这个人物是她一直喜欢用的。
本来彩蝶妹妹是因为我才玩的英雄联盟,然儿我带她玩的时候他第一个选择的就是亚索,因为彩蝶妹妹也喜欢这种浪迹天涯的自由人。
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亚索的操作在很多玩家里被公认是很难的,但是彩蝶妹妹确是将他玩的风生水起,别的英雄倒玩的一般般。
“敢问兄弟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吗?”我看着亚索说道。
只见亚索的脸上顿时露出一股窘色,说道:“不怕各位笑话,小弟已经三天没有进食,过来只是想要讨一口饭吃。不知放不方便。”
“好呀,好呀!过来吃吧,做我这里。”朱吉娜兴奋的说道,何飞的脸上立刻露出一股不高兴的神色。
“不知道亚索兄弟刚才祭拜的是谁啊!”菊花信问道。
没想到亚索听完之后,两眼立刻流出一股清泪,说道:“是我的兄弟永恩”
经过大家了解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。
原来亚索乃是艾欧尼亚的疾风派大弟子,因为天资聪颖,也就是脑子好使,所以年纪轻轻就学会了御风的本事,亚索的一手疾风御剑,剑未出鞘,几米之外就能感到一股寒意,应该算瘦英雄少年。亚索身上的这把剑剑意早已经在那个时候就已经形成,紧接着他在潘萨斯的山巅上挥剑力挽狂风,此剑一挥朔风倒流三日不绝。
自古以来剑家练剑的路数大抵先是练出招式力道,后才练出剑气,至于剑意则要看自身的造化了。正是如此,才使得亚索年方弱冠便出落得一身功夫,艾欧尼亚内的好汉们无不尊称他为剑豪。就连均衡教派的艾欧尼亚三忍~狂野之心暮光之眼暗影之拳三人联手也将将压制住他。
有了这么一手好功夫,自然在江湖上横着走那也不怕,所以亚索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独创天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