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迎客使者(4)

胡丹现在最怕的就是见到殷家庄的大少爷,心中有些为难,脱口说:“前辈,我——”

那老人忙说:“不敢当,老奴名叫殷忠,请胡少侠直呼老奴姓名就好。”

胡丹说:“这如何敢当,殷前辈,我——”

那老人殷忠说:“恳请胡少侠不要推辞,庄主年迈多病,此刻已病卧在床,胡少侠若是能够抽空去一趟,庄主他——他不知该如何欣喜呢。”说着,老泪纵横,余人尽皆黯然。

胡丹想了一阵,才说:“殷老庄主近来可好?”

殷忠说:“庄主近年来多病在身,数月已未起床,全凭一丝希望在维持,殷姑娘多年前一去无踪,令庄主终日不忘,如今好不容易有她的儿子出现——胡少侠若是不肯去殷庄,老奴就跪地不起了。”殷忠当头朝地跪下,胡丹吓了一跳,忙翻身下马,跪地扶起,失声说:“前辈折杀小人矣,殷前辈快快请起,快快请起。”

殷忠神气凄凉,喃喃地说:“庄主幼年丧父,青年失妹,一生之中从未享受过几天快乐的日子,胡少侠,老奴就恳请你去殷家庄了庄主最后一个心愿吧。”

胡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,心想:“虽然我最怕见到殷可傲,但我与他终究是表兄弟,这一辈子也不可能不见面,早晚都会见面的,晚见不如早见。”便说:“那好吧,我答应你了。”

殷忠等人一闻此言,喜颜于色,殷忠紧紧抱着胡丹,颤抖着说:“多谢胡少侠,多谢胡少侠。”

江南四大名庄,四足而立,威惊江南,名扬天下,殷家庄位于杭州西湖以西百多里地的一个城镇里,在这里,江南有的东西几乎全有,殷家庄山清水秀,一条小溪围绕着殷家庄之侧,令殷家庄常年平增几分秀色,殷忠指着一条宽敞的古道,说:“沿此路直走,百多里便可到了,只是今天天色已晚,胡少侠一路上也是辛苦了,也听说胡少侠在江南城里有许多朋友,我们不妨在江南城里留宿一晚,明天响午便到到了。胡少侠倒可去会会好友。”

胡丹在江南是认识不少人,在江南城里他就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,一年时间里由于他仗义疏财,武艺又好,不知认识多少人,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,他只清楚记得当时他在江南城里一走动的时候,请他喝酒的人不知有多少,在当时,他喝酒最喜欢去大天下酒楼,大天下酒楼不是花园,却有常年不败的鲜花,现在又是秋天了,大天下酒楼门口的几大盆牡丹花正开着鲜艳,十多株铁树傲然而立,龙和尚还坐在门口,他真名叫做龙子孙,但却真做了两年和尚,所以熟悉的人都习惯了叫他龙和尚,后来大家都这样叫他了,他一点也不介意,他对什么事都不介意,只是他的酒很好,不但份量足够,从不掺水,郁香迷人,年代久远,有时任何人可不付银两也可以去腥一杯的,胡丹就在这里喝了许多不花银两的酒。

酒楼里面还是老样子,干澡透风,阳光照射的时候,像是来自于仙境池塘一样,墙壁上诗书画画,极尽爽快。

胡丹老远就嗅到酒香,不由一阵心痒难平,大步走了过去,龙和尚正在打着算盘,胡丹站在他面前了,他也没有注意到,胡丹看了他一眼,忽然说:“二三得五,四七二十八,九九八十一,七七归一,龙和尚,你老糊涂了,明明是七两六钱银子,你怎么算出是八两五钱了。”

龙和尚正算得入神,被他胡搅一阵,真不知该是七两六钱还是八两五钱了,鼻子一耸,脱口便说:“去去,别烦我,人老了,不中用了,你再吵一次——”说到这里,忽然抬起头来,一眼看到了胡丹一张熟悉的笑脸,怔了半响,连算盘也掉地下去了,他一把抱着胡丹,大声叫了起来:“械蛋,你倒是来了。”

胡丹故意生气地说:“总听人说你从不会说骂人的话呢,可我才一来,你就叫我械蛋。”他叹了口气,接着说:“你的老毛病几十年了还改不掉。”

龙和尚虽然对别人都很有礼貌,但对胡丹却不讲粗话的时候很少,他大笑着说:“械蛋,一年不见,你死到那里去了,老子的酒让风都风干了,你居然还不来喝。”

胡丹一听就皱眉头了,叫着说:“那还有没有?”

龙和尚大笑着说:“械蛋回来骗吃了,便是没有,老子偷也要去偷一瓶来。”

胡丹大声说:“那还等什么,本公子哥渴都渴死了,还不快叫芳芳姑娘上酒来。”

芳芳是龙和尚的儿媳妇,三十多岁的人了,正在给客人倒酒呢,一听到胡丹的声音,也喜笑颜开,听到胡丹这么一说,便忍不住破口大骂:“老娘的儿子都比得比他爹还要高了,你这死械蛋,还叫老娘姑娘。”

胡丹瞪眼说:“他奶奶的,你只会生儿子不会生女儿,你不晓得本公子还是光棍一条么,要是生个女儿也有那小畜生一般大小了,本公子倒可将就了。”

芳芳笑骂着说:“去你奶奶的,金姑娘可是天天盼星星望月亮地等着你去娶她呢,可你这臭小子,臭坏蛋,见一个喜欢一个,一年也不去给她个信儿,也不怕她跟别人飞了。”

胡丹一听金姑娘三字,心里一片黯然,虽然嘴中说:“是吧。”可他心里是什么滋味,却有谁知道,他是喜欢金如意,尤其喜欢听她弹奏那首《刀客爱》之曲,每听一次,总会心旷神怡,数月不忘,可在他心里,自己与她,毕竟只是两个世界的人一样,再说现在他有了冷芳芸,又有陆小丹在一边守望着,心里那还容得下金如意。

芳芳没有注意到他的神色,只接着大叫着说:“械蛋,你快坐下呀,老娘今天给你炒几个好菜,包你一辈子也忘记不掉。”又对龙和尚说:“爹,叫小二去地窖里将那瓶沪酒拿出来。”

龙和尚大喜,连声说:“好,好。”他本来就是因为喜欢喝酒才被赶出寺院的,一生爱酒如命。边走边心里滴咕:“这个臭坏蛋,真是好大口福,老头子我平常里想喝一点那酒,儿媳妇的脸色都难看得要命,今天她却要我端出来了。”想归想,酒很快就端出来了,菜也很快就摆上来了,胡丹还是坐在二楼那个临窗户的位置,他一个人,他习惯了一个人慢慢地喝酒,龙和尚虽然爱酒如命,可酒量并不高,拼命饮下一大杯,便再也喝不下去了,加上今天的客人实在太多,店里的人手忙不过来了,他便告退了,胡丹乐得一个人,这瓶沪酒真的不错,香味四溅,入口若滑,可到了胡丹嘴中却似很苦,无论吃的东西再可口,但只要一个人有心事,再美的酒,再好的菜,也都会变得很无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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